河北关于修改饶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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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地规函[****]**号
衡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饶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的请示》(衡政呈〔****〕**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饶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进行修改。
(一)落实上级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公顷,分别落实到饶阳镇白池村等*个地块,共**.****公顷。
(二)将饶阳镇富村等*个地块共***.****公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分别调入到饶阳镇官佐村等**个地块,共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三)将饶阳县通用机场、省道S***海兴至顺平公路沧衡界至国道G***段新建工程、国道G***饶阳县城区至大广高速深州互通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列入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二、规划修改后,饶阳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均增加***公顷,耕地保有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和布局不变。
三、做好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将此次规划修改内容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你市责成饶阳县尽快修改完善数据库等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