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小界乡田洼村省级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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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受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小界乡田洼村省级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一、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小界乡田洼村省级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洛宁政采磋商(****)****号。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标段(包)小界乡田洼村省级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预算金额:******.**元;四、招标(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共*包。主要为 钢构棚、地面硬化、土方开挖回填等(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工? 期:**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八个必须”*、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五、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六、合格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供应商须提供****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供应商须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磋商开启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在上述网站及信用中国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否则视同未提供)*、本次采购不联合体。*、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得******。为本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八、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按国家相关标准收取九、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方式:*、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省外请加****)***********,***********。*、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进入后选择“供应商登录”,在“政府采购业务”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采购)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十一、投标(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投标(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号四楼)。*、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gov.cn)、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十三、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名称: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地址:洛宁县小界乡人民政府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女士?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名称:河南******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申泰新世纪广场*号楼****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先生? ************十五、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程新锋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十六、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xa*;&#xa*;****年**月**日&#xa*;&#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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