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0年3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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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龙泉******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龙泉市查田镇茶丰五金汽配工业园区*-*号地块 龙泉****** 本项目购置热风炉、粉碎机、制粒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的生产能力。实施年产*****吨生物质颗粒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已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一) 水污染防治:配套建设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规范污水收集工作,实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和龙泉市茶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进水标准等要求后,纳入龙泉市茶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二)废气的防治:项目应根据项目各类生产废气特点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收集和处理措施, 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规范化废气监测采样孔、采样平台及废气排放标志牌。粉尘板材经收集处理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不低于**m高排气筒至厂房楼顶排放。生物质燃烧烟气经处理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Ⅱ时段二级标准,不低于**m排气筒(DA***)排放。 (三) 噪声污染防治:院区建设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局部吸声等措施,有效防治噪声污染。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相关设备应安装减震垫。项目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四)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送至填埋场填埋处置,生物质灰渣作为农田肥料。 (四) 固体废物:施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 (四) 固体废物:废料和废包装材料收集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龙泉市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龙泉市贤良路***号 电子邮箱:lqhbjxkk@***.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n/xxgk/bm/*********/**/hjjd_*/******/t********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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