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璧县向阳乡四好农村路工程22020029A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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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向阳乡四好农村路工程********A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安徽原文链接地址
灵璧县向阳乡四好农村路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向阳乡四好农村路工程*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报价最低者被否决的原因(如有):无
中选成交供应商名称:宿******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路西路华夏世贸广场*幢***单元****号
成交金额:******.*元
项目经理:陈龙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皖************
工期:**日历天;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灵璧县向阳乡四好农村路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要求公示的供应商的承诺主要业绩: 无
评审委员会名单: 单晓东、马海军、王照利
采购人名称:灵璧县向阳乡人民政府
地址:灵璧县向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敏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
地址:灵璧县奇石大市场
项目负责人:胡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文和发改价格[****]***号、皖价服[****]**号文;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 **** 年 **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奇石大市场,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灵璧县向阳乡人民政府
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