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拟对天台港亿豆制品加工厂年加工2200吨豆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行政许可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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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审环建示[****]**号一、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天台港亿豆制品加工厂年加工****吨豆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环保行政许可。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告知我局。二、项目名称:年加工****吨豆制品生产线项目三、建设地点:天台县福溪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始丰东路**号东区*号楼四、建设单位:天台港亿豆制品加工厂五、环评单位:******六、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吨豆制品的生产能力。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内容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油炸燃料废气SO*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料废气通过不低于**m排气筒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表*燃油锅炉限值要求烟尘NOx油炸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排气筒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中的小型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NH*对恶臭污染物产生源强较大的调节池、反应池、生化处理区、污泥处理区等进行加盖密闭或封闭措施,并配备集风装置,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排气筒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限值要求H*S水污染物生产废水COD、BOD*、SS、NH*-N 生产废水经生化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达到《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即地表水准Ⅳ类标准生活污水COD、SS、NH*-N固体废物磨浆分离豆腐渣出售给养猪场喂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包装废包装材料由物资部门回收油炸废油脂委******处理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员工生活生活垃圾噪声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车间内功能合理布局,将高噪声的设备安排在车间中间位置;在分离式磨浆机、压机等设备底座上加垫橡胶或弹簧防震垫;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况;加强生产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使生产设备处于正常工况。 八、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在今后的生产和建设活动中,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按照环评和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环保设施、完善环保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并按时完成三同时验收相关手续。九、听证权利告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天台县行政审批局提交书面意见。通信地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号审批室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信息发布单位:天台县行政审批局信息发布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