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疾控中心P2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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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示环建审 [****] ***号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局:?你单位上报的由******编制的《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疾控中心P*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商丘市示范区长江路与张阁路交叉口,总投资***万元。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三)项目在施工期、营运期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施工期:噪声:采取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方式进行施工,禁止在夜间(**:**-*:**)及午间(**:**-**:**)安装设备等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的场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规定。废水: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固废:废旧包装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运营期:废气:非甲烷总烃等废气收集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二级标准限值及其他相应标准要求。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灭菌灭活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收水要求。噪声: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震设施等措施后,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固废:废包装外售;危险废物建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四)如果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按新标准执行。四、总量控制指标:纳管:COD*.***t/a、氨氮*.****t/a。终排:COD*.****t/a、氨氮*.*****t/a。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指标*.****t/a。五、环境保护措施必须在项目试运营前完成,项目完工后按规定程序及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本批复有效期为*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或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重新报批。 ???二〇二零年三月二十日 ???主办:示范区环保住建局环境保护科?抄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示范区环保住建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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