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县齐都实验学校部分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需求公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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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乐县齐都实验学校部分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
需求公示变更
一、原项目名称为昌乐县齐都实验学校部分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
变更为昌乐齐都实验学校部分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程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意见反馈方式
意见反馈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乐齐都实验学校 地 址:昌乐县宝通街西段****号
联系人:王瑞宝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南环路***号碧水龙庭**号楼**商铺
联系人:王秀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