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洋河新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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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宿迁市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委托,就洋河新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简要说明(一)项目名称:洋河新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二)采购编号:JSWSSQ[****]**号(三)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四)主要内容:项目区范围内农户搬迁补偿及土地整理等。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洋河新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民生项目,项目完成后可以改善农村居住条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居住集聚、农地集中、用地集约、农民增收,从而保障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新农村。 *、鉴于本项目涉及农户搬迁征地补偿等敏感性问题,且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需要选择一家本地化,有过类似经验的国有建设单位承担本项目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上述采购需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专家组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宿迁市洋******为洋河新区唯一具有类似经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新农村建设项目投资与管理等,技术实力雄厚,具有丰富征地搬迁土地复垦经验和项目运作能力。了解并熟悉项目情况,能有效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保持社会稳定,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合理使用和节省工程经费,能为洋河新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提供保障和支持。专家组认为可由宿迁市洋******作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宿迁市洋****** 供应商地址:宿迁市洋河新城洋河镇中大街北侧 四、参加论证专业人员: 经过论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和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专家一:朱琳 单位:宿迁市宿豫区发展和改革局 专家二:孙家松 单位:宿迁市民政局 专家三:邵琳琳 单位:宿迁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专家四:曾月南 单位:宿城区勤学教育咨询中心 专家五:王慧 单位:****** 专家六:蔡少奇 单位:宿迁市宿城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 专家七:李飞 单位: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五、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年**月**日**时**分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代理机构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宿迁市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 联系人:陶坤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富丽莱嘉苑底商*幢**号江苏万盛(宿迁市教育局对面) 联系人:付大伟 联系电话:*********** 财政监管部门:****-******** 宿迁市洋河新区旅游交通建设局 ******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