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技部财政部共推“百城百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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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百城百园”行动的通知。通知称,“百城百园”行动实施周期为****-****年,省级科技、财政部门组织和遴选***个左右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市)和***个左右国家高新区等科技园区开展行动。通知称,开展“百城百园”行动要利用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市)、国家高新区等载体的创新资源、政策环境和产业基础优势,按照“一城一主题”和“一园一产业”原则,加快推广一批先进技术成果落地应用,完善区域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有效调动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支撑地方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将创新能力转化为经济发展动能,引导地方走差异化发展道路。“百城百园”行动实施内容包括开展“百城”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开展“百园”先进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做好先进技术成果信息共享与服务工作、切实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其中,“百城”以国家创新型城市(县市)为实施主体,把技术推广和应用示范与复工复产、扩大内需结合起来,聚焦疫情防控、智慧城市(社区)、卫生健康、智慧环境、智慧农业、科技扶贫、灾害应急等主题;“百园”以国家高新区等科技园区为实施主体,重点在生物技术、未来食品、医疗装备、*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节能环保、智能制造、自动驾驶等新兴产业领域。组织实施方面,“百城百园”行动除湖北省不限制数量外,其他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城市和园区各不超过*个,每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选择城市和园区各*个。同时,省级科技、财政部门要加强对“百城百园”行动的支持,统筹好本地区资金安排和绩效目标,并建立“百城百园”行动协调督导机制,及时掌握行动执行和资金投入情况,并营造有利于行动实施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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