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305号二区7号楼9F房产及车位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号二区*号楼*F房产及车位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北交互联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 S******D************项目名称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号二区*号楼*F房产及车位资产类别 房产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市辖区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支付人民币***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截止日**:**到账时间为准)。 *、若挂牌期间仅产生*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家或*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 *、本次转让标的的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对标的资产进行现场踏勘,全面了解标的资产情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等披露内容并完成了对标的资产的现场踏勘,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且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等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照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进行交付;(*)同意标的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手续费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已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如成为受让方,同意按照成交金额的*%交纳交易服务费,并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