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枣强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0年3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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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作出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通讯地址:枣强县和平北路**号行政审批局二楼南厅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验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年加工*万吨PET聚酯材料项目 枣强县枣清路北侧 枣****** ****** 项目位于枣强县枣清路北侧,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本项目占地面积****m*,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生产车间*座,同时配套建设办公用房、原料库等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为输送机、破碎机、筛选机、甩干机、团粒机、涡轮清洗机、水泵、绞龙等共计**台。项目建成后年加工*万吨PET聚酯材料(PET瓶片*万吨、PET泡料*万吨)。 固废治理:商标纸等杂物、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碱液池污泥、污水站污泥、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催化剂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内,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