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铜陵市旋力特殊钢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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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万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万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 铜陵市义安区经济开发区永太路北侧现有厂区内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年产***万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报告表.pdf 项目概况: ******年产***万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技术改造项目位于铜陵市义安经济开发区永太路北侧现有厂区内。利用原有中厚板材生产车间,对原有中厚板材生产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年产***万吨电梯导轨特种型钢生产线一条。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现有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进一步提高处理后废水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排放量。本项目浊环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加热炉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标准限值要求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经收集后经钠基干法脱硫+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锯切废气、矫直废气收集后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号)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机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属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车间内暂时贮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边角料、氧化铁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等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四)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