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铜化集团新桥矿业有限公司《全尾充填关键技术应用及充填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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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全尾充填关键技术应用及充填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个工作日。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全尾充填关键技术应用及充填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 ******现有厂区内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新桥尾矿送审稿***.******.*** 项目概况: ******全尾充填关键技术应用及充填系统技术改造项目选址在铜陵市义安******现有厂区内。本次技改内容为:年处理尾矿和淤泥共**.*×***t/a,其中:选矿厂尾矿**.*×***t/a,选铁厂尾矿*.*×***t/a,淤泥*×***t/a,在现有充填站充填能力为**万m*/a的基础上,增加了尾矿的处理能力,项目建设完成后,充填能力为**.**万m*/a。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现有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物料中含的水和新增水通过深锥浓密机后上层清液溢流出去进入回砂池,经回砂池处理后回用到选矿厂,用于选矿厂的生产用水,其他的水进入充填物料,充填到地下,经过一段时间后,部分水溢出至井下水仓,经过水泵抽到现有矿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最后用于矿区生产。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二)进一步优化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项目筒仓、搅拌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三)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浓密机、搅拌设备、风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标准。(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含油织物、废包装袋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年第**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事故应急池,并新建一座**m*事故沉砂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收集池,不排入外环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四、本项目建成后,新增烟(粉)尘排放量为*.****t/a,新增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由厂区自身削减的总量中进行替代。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办理部门:市环保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受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落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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