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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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编制说明*、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甲方:明溪县自然资源局乙方:福建省地质测绘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KJ[CS]*******的明溪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条款;*.*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合同标的解锁编辑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单位产地类型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产品属性**-*C****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明溪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项目*项国内************福建省地质测绘院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无合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天内完成符合深度要求的完整成果;*.*交付地点:明溪县自然资源局指定地点;*.*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明溪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项目。*、验收*.*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按国家、省、市标准、规范、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要求进行修编、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解锁编辑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提交评估报告后**天内向财政申请支付合同价款的**%;***最终通过验收**天内向财政申请支付余款。。*、履约保证金无。*、合同有效期项目结束。**、违约责任*、甲方未给乙方提供所需资料而造成误工时,工期顺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工作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成果,乙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否则甲方有权对此造成的后果追究责任。**、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解决争议的方法**.*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合同条款*、构建评估指标体系 在以《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中的评估基本指标为核心的基础上,增设与时空紧密关联,体现质量、效率和结构的指标,按照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等六个方面,结合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资源现状、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情况、生态环境等特点,设定特色指标,构建具有明溪特色的指标体系。 *、资料收集分析 充分收集评估所需的规划成果和现状数据、社会大数据等资料。针对评估指标数据,收集分析近*年来连续数据,反映指标的变化趋势;针对评估区域的突出问题,开展实地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公共服务设施、公共交通、城市风貌等方面的需求调研、问题调查,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监测分析评价 评估采用空间分析、差异对比、趋势研判等方法开展监测分析。基于明溪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建设启动,逐步将评估指标体系纳入信息系统,动态开展监测评估预警,通过评估工作和信息系统的同步提升,着力构建可感知、能学习、善治理、自适应的智慧规划监测评估预警体系。 *、现状评估成果 在前期资料收集、指标建立、监测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完成评估报告的编制及图表绘制。报告成果包括文本、表格和图件。文本从指标完成情况、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主要原因和对策建议等方面形成年度明溪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表格以指标体系为基础,反映近年来指标基础数据情况。图件主要包括能突出反映底线控制、资源高效利用、设施协调布局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专题分析图。 *、成果汇交 结合明溪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成果和规划实施评估成果,整合汇总各县市提交的现状评估成果,确保成果符合标准格式要求,并上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最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明溪县现有行政辖区范围。    *、项目要求(*)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 ( **) 天内完成符合深度要求的完整成果,提 交纸质成果至少 * 套,电子成果刻盘至少 * 套。(*)中标人自行收集基础资料,并自行承担项目工作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成果归属中标方提交的服务内容和成果知识产权完全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不得将该成果提供给第三方。 *、保密要求 (*)本次项目工作的有关资料、数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中标人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数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数据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本项目所涉及的保密数据和资料,仅限于中标人在本项目合同期内部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中标人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数据安全保密措施,严防泄密,并在项目结束后销毁相关数据和资料,不得保留备份。 (*)中标人不得将涉密数据在计算机互联网等非涉密网络上传输、登载。 (*)本项目所有涉及到的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在交付工作成果时,必须移交全部资料。**、其他约定**.*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无。□无 。 甲方:明溪县自然资源局乙方:福建省地质测绘院住所:明溪县河滨北路***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号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刘常新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陈翔联系方法:****-*******联系方法:***********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杨桥支行账号:账号:*****************签订地点:明溪县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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