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洛阳能建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压力容器、绝热气瓶和非标构件制造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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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部门意见: 洛环涧表〔****〕**号关于******压力容器、绝热气瓶和非标构件制造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根据《******压力容器、绝热气瓶和非标构件制造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一、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生产厂区院内,******生产厂区东邻洛阳轴承厂,******,北为陇海铁路,东北为洛阳热电厂,南邻建设路,为压力容器、绝热气瓶和非标构件制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三、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本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营运期,建设单位应将压力容器、非标构件焊接、切割和打磨作业设置在车间的固定区域,区域设置挡板与其他生产区域分开,焊接、切割、打磨区应设置*个工位,每个工位上部设置可旋转顶吸罩,作业时将工件移动至焊接、切割、打磨区,烟尘经风管收集后送入车间主风管,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G*排气筒)排放,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表*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 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项目另配置*台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用于对个别较大组件进行焊接时固定焊接工位的集气罩难以收集时使用;应在封闭式焊接间内,焊接设置固定焊接工位,焊接工位上方设置顶吸罩,通过顶吸罩将烟尘引至主风管,然后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与切割共用一套)进行处理,处理后经过**m高排气筒(G*排气筒)排放,应在等离子切割机切割工作台一侧安装方形吸风道,切割钢板时,产生的切割烟尘应引入焊接区配套的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同一根**m高排气筒(G*排气筒)排放,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表*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 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排入一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全厂,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处理,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三级标准要求及涧西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四厂界噪声应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等为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在车间内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采取硬化防渗处理,设置明显的危废标志,容器上粘贴危险废物标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危废台账管理。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分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