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小额)西湖三路(五松山大道-齐山大道)路灯10kV配电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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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西湖三路(五松山大道-齐山大道)路灯**kV配电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情况
*、项目地点:西湖三路(五松山大道-齐山大道)
*、项目范围:美式箱式变电站、绝缘架空线、电力电缆、排管等安装和土方开挖回填及管道垫层、包封工程。按照工程量清单、图纸所载明的内容。
*、工期:**日历天。
*、项目控制价:******.*元(含暂列金额*.*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暂列金额不下浮),即******.**元(含暂列金额*.*万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铜陵市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配电工程专业类别中企业。(名单详见铜陵市交易中心网站“定点库”栏)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③成交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必须在项目抽取成功后三个工作日************查验,否则将取消作为成交单位资格。
三、特别说明
为保证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防止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扩散,切实做到“不见面、少聚集”。我们谢绝投标人前往开标室参与本次抽签活动。本次抽签活动,全程网上直播,投标人可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视频直播地址”栏中选择对应开标室链接观看,也可访问如下链接观看:
http://***.******.***.cn/tlsggzy/infodetail/?infoid=*c*a*e*a-***b-*e*a-*e**-*d****e***e*&categoryNum=***
四、定点抽签时间及方式
*、定点抽签时间:
****年*月*日,下午*时**分
定点抽签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在本项目所需专业备选库中随机按顺序抽取三家单位,第一抽中的单位为本项目第一成交备选人,若第一成交备选人放弃成交资格,依次递补。
开标现场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四方人员共同见证抽取,抽取结果在网站公示。
五、重要提示
*、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第一成交备选人无异议可向招标代理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拟派建造师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进行核验;放弃成交资格的,提供书面放弃成交资格函件(见附件);若第一成交备选人放弃成交资格,第二、第三成交备选人依次递补。
*、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按放弃成交资格处理。
*、若三家单位均放弃成交资格,项目流标。
*、经与行业监管部门沟通,本项目放弃成交资格的单位,不进行相关处罚。
*、成交单位的资************查验合格后须在*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按弃标处理。
六、其他说明
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成交备选人。
*、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
*.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失信企业。
*、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分(含)-**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个月。
*、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分(含)-**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个月。
*、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个月。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七、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工期履约保证金占*%,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完工后无违约行为**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八、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九、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竣工资料、决算审计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其余*%等到保修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本工程税费在项目所在地缴纳。
十、清单控制价编制原则
*、依据****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配套的工程计价定额和相关费用定额等组价。
*、材料价格参考****第*期《铜陵工程造价》并结合市场价组价。
*、增值税税率为*%,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号。
*、工程相关计价规范和有关文件等。
十一、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由于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的项目结算:如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下浮比例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
E.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累计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超过正负*%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F.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G.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H.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十二、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①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报向招标人报送工程审计资料,每延期一月的按合同价款*%给予承包人违约处罚,在工程结算价款内扣除。
②承包人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工程结算,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核减额超过施工单位报审额*%的,按经开区开政(****)**号文规定的处理意见执行。
十三、其他约定
*、关于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等,在进场前必须由监理、业主代表或设计人员认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及效果后,方准予进场使用。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引起的相关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应自行勘探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区域围挡、排水费用自行考虑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并确保正常使用。
*、施工期间,拆除、运输等应注意安全防护;清理、清运应注意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执行建管〔****〕**号文《关于印发****年铜陵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铜陵建政[****]**号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号文(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相关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高要求为准)。
*、本工程严格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必须满足:材料规范堆放,现场保持整齐清洁,无建筑垃圾,无扬尘。符合铜陵市执法管理局各项要求。
*、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工程项目管理规定(开政[****]**号、开政[****]**号、开总[****]**号)执行。
*、施工现场与周边环境影响的协调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十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
联 系 人:谢工 联 系 人:裴工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铜陵市经开区翠湖五路西段***号 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号鑫冠大厦十楼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
联系人:褚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铜陵市投资大厦五楼工程科(铜井路与学士路交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