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7777号2号楼4001号的商业服务房地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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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上午**:**至*日上午**:**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户名: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位于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号*号楼****号的商业服务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为:**-*******】建筑结构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均建成于****年;房屋规划用途均为商业服务;建筑面积共计*****.**㎡。(详情见鲁正房估(****)****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评估价:********元,起拍价:********元,增价幅度:******元。保证金:*******元。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至*月**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年*月**日**时为现场展示看样时间,有意者请提前二天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本标的物目前处于部分被占用情况,拍卖成交后腾空需要一定时间,交付周期过长。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有淘宝账户的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双方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购买条件请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根据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城市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竞买人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房地产所在城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若拍卖成交后,因竞买人不符合限购等政策规定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月**日**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书面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莆田分行;开户名称: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账号:*******************)。九、买受人应在****年*月**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东园东路****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十、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成交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由拍卖成交价款中支付(需由买受人先代为垫付,先自行办理,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本院申报),其他可能存在的土地出让金、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向相关部门了解。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业务咨询电话:****- ******* /***********,承办人:胡法官(执行员),******:***********。 举报监督电话:****-*******。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淄博市周村区周隆路****号*号楼****号的商业服务房地产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