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面包车询价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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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面包车询价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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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面包车询价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czcg******-***
招标方式:询价采购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滁州东和******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号
中标金额:伍拾万零柒仟伍佰元整(小写:¥******.**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询价小组名单:李正东、王瑞珩、王家柱
采购人名称: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地 址: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王瑞珩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滁州分公司
地址:来安县泰鑫香樟苑*栋*单元****
联系人:沈万娟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交易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收费金额****元(含一次专家费用共****元)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或安******滁州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或来安县泰鑫香樟苑*栋*单元****联系电话:王瑞珩(***********)、沈万娟(***********)。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发改委(公管局)提出投诉。投诉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政务中心大楼七楼,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安******滁州分公司
****年*月**日
附件:
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面包车询价采购项目(二次)评标结果公告
来安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面包车询价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