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2019年郑州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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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年郑州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河南******受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年郑州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竞争性磋商会议,现就本次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年郑州市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采购编号:巩财磋商采购-****-**
二、 项目简要说明:
*.*磋商内容: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项目地点:巩义市夹津口镇卧龙村
*.*工 期:**日历天
三、磋商公告媒介及定标日期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在《巩义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公开发布。
定标日期:****年*月*日
四、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年*月**日上午*:**分
*.*、磋商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一室
*.*、磋商专家:陈虹、李延生、雷秋红
五、磋商结果
中 标 人:******
投标报价(大写):壹佰伍拾贰万叁仟捌佰捌拾捌元整(¥*******.**元)
工 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治耕 注册编号:豫************
地 址:巩义市康店镇伊洛河路**号南侧
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伍仟贰佰叁拾玖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七、异议和投诉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八、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人:巩义市夹津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地址:巩义市夹津口镇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地址:巩义市中原西路与和平路交叉口北***米路东诚安工程管理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号
电话:****-********
河南******
****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