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修改武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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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政地规函[****]**号
邯郸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武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的请示》(邯政呈〔****〕**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对《武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进行修改。
(一)将石洞乡什里店村等**个地块共***.****公顷规划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分别调入到活水乡楼上村等**个地块,共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公顷。
(二)将武安市京娘湖通用机场等**个单独选址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列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二、规划修改后,武安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耕地保有量指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和布局不变。
三、做好规划修改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工作,将此次规划修改内容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
四、请你市责成武安市尽快修改完善数据库等成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规划实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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