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成都市天泰路112号四川投资大厦配套超市承包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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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天泰路***号四川投资大厦配套超市承包经营标的名称:成都市天泰路***号四川投资大厦配套超市承包经营项目编码:DSCQ*****F*********挂牌价格(万元)*.*价格说明挂牌价格*.*万元为每年价格首次登载报刊:暂无首次挂牌公告期:**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是否联合征集:否挂牌截止日期:****-**-**是否允许联合受让:否标的基本信息标的简介:超市位于成都市天泰路***号四川投资大厦,大厦毗邻成都高新国际商务广场、市政府新办公中心、国际会展中心等主要标志性建筑群,紧靠成都地铁*号线。配套***个停车位,大小会议室共计*个。截止****年**月出租率为:**.**%(该出租率随市场变化而波动)。超市面积:约**.**㎡(室内面积**.**㎡,大厅面积**.*㎡)征集方简况转让方 名称:四******征集方基本情况征集方名称四******征集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国有全资******所在地区四川 成都市 住所/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号川投大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刘体斌注册资本*******.****** 万人民币所属行业其他金融业经营规模大型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单位名称四******批准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川投集团收文批示单批准日期****-**-**批准文号川投收文〔****〕***号交易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价格说明挂牌价格*.*万元为每年价格与合作相关其他条件一、承包方确定方式: *、本次四川投资大厦配套超市承包经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公告截止日为最终报名截止日。经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后再由征集方四******进行复审,最终形成入围的承包方候选人。 *、成交方式,本次项目网站公告到期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承包商,则以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承包商,则组织网络竞价,最终报价最高者为中选的承包方候选人。*、经选出的报价最高的承包方候选人,将在西南联合产权所进行*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若无重大异议,则由发包人与中选承包方签订合同(合同见附件)。 *、承包方候选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承包经营合同签署并扣除中选承包方按规定应缴纳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费用后的余款,转为首年承包费,多退少补;未中选的承包方候选人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则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合作方须接受或承诺事项以下七项承诺若缺项不予纳入后续竞价过程:(*)承包经营期内,承包方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管理制度,合法诚信经营,依法依规纳税。(*)非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承诺不得有将四川投资大厦配套超市整体转承包、转委托。 (*)承包经营期内,承包方承诺不得擅自改变四川投资大厦配套超市的主体建筑结构。 (*)承包经营期内,承诺四川投资大厦配套超市自行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承包经营期内的四川投资大厦配套超市卫生、商品质量、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等方面,由承包方承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承包经营期届满之后,发包方依然保留对承包方不履行该等责任的追诉权。 (*)承包经营期届满,承包方承诺无条件将超市经营管理权及超市场地移交给发包方。(*)装修期间签订《房屋装饰装修承诺书》。合作方资格条件合作方资格条件一、报名资格条件*.资质:注册资金****万元以上(含****万元)或美元***万元以上(含美元***万元)、且成都门店经营超**家以上的知名连锁便利店。 *.承包申请人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承包方候选人在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时,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含****万元)或美元***万元(含美元***万元);(备注: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合同或门店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缴纳****元交易保证金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承诺函。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承包方式:(一)承包经营方式:由单一超市单位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期间,超市经营模式为自行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经营期限:*年
(三)承包费: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承包费,由承包方行使对四川投资大厦配套超市的经营管理权。承包费不得低于*****元/年。第三年起在上一年基础上环比递增**%。
(四)物业服务费:承包方应签署的《四川投资大厦物业服务协议》,向四川******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标准为**元/月/㎡。(若授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发生变化,则按照新标准执行)
(五)支付方式:按年支付(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六)装修期*个月,装修期间免管理费
二、保证金处置方式 *、承包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承包经营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价款;其他意向承包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意向承包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发包方或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损失的;(*)意向承包方通过参与承包获取发包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发包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包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意向承包方违反其在申请参与承包、公开报名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意向承包方提交报名文件并被确认合作资格后,单方撤回参与承包申请的;(*)意向承包方提交报名文件后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承包方拒绝签署成交文件或放弃承包的;(*)意向承包方被确认为承包方后一个月内非因发包方原因拒绝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承包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意向承包方、承包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发包方进行处置。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万元)*.*保证金说明详见重大事项披露中“保证金处置方式”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账户信息账户名称西南联******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账号*******************保证事项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执行。处置办法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披露附件名称操作物业服务合同(样本)下载承包经营合同(样本)下载房屋装饰装修承诺书下载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无合格意向合作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合作方有合格意向合作方,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合作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有合格意向合作方,征集到*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网络竞价联系方式交易机构项目咨询联系人:李婷项目咨询联系电话:********项目报名联系人:许琳项目报名联系电话:***-********交易须知总则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第四条第四产权(***.******.***)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第九条若*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风险提示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尊敬的投资者: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一、经济和市场风险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二、信息披露风险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三、交易风险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四、其他风险*.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index.php?a=showdscq&keytype=ZJHZFGZ&keyid=******f*bdd***d*a*****a*e****ab*&updatedat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