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擂鼓镇:工作简报(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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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视频会精神,压实森林防火责任。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会议精神,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辖区内森林火灾发生,****年*月**日,擂鼓镇组织全镇生态护林员参加了县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视频会后自然资源所副所长刘本勇对全镇护林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最后,擂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福勇对我镇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了全面安排,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生态护林员的管理,对生态护林员的巡护工作进行监管指导,要求巡护人员必须到岗、到位,认真履职,确保信息畅通。 二、对本辖区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认真地疏排,对摸排出来的隐患及时、认真地进行整改。 三、加强火源管控,对进山从事林、农生产人员要进行登记,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台帐。加强对进入林区的路口的检查登记工作,严禁携带火源进林区。在林区进行林业生产、采伐作业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 四、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形成联防联控网络。 五、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痴呆、聋哑、孤寡老人、儿童、吊野户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和林区生产用房的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六、加强宣传,提倡文明祭祀。在清明期间搞好宣传,祭祀明火彻底熄灭才能离开。 七、做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保护,严禁在幼林中放牧,严禁在林中开荒种地。 八、护林员在巡护过程中必须注意自身安全。 政府将逗硬考核,对不认真履职、玩忽职守人员,发生森林火灾,将予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川羌族自治县擂鼓镇经发办 ****年*月**日拟稿:陈继友  审核:刘洋铭  签发:王福勇  报送单位:擂鼓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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