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关于青田县移动办公微应用推广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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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批准,现就青田县移动办公微应用推广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 QTFSCG****-***
二、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四、采购人: 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五、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青田县高湾东鹤城小区*-****
六、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采购内容单位数量预算指导价(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青田县移动办公微应用推广服务项目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七、单一来源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但有效期已过的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为本项目所邀请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单一来源文件获取:
*、网上下载: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cn)、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http://***.******.***.cn/cgtb),招标文件免费。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 年 * 月 * 日 ** 时** 分前(北京时间)将响应文件密封送到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号)二楼开标室(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 **** 年 *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在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青田县塔山路***号)二楼开标室(三)开标。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名称: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联系人:洪主名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青田县鹤城中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王珊屏
联系电话:****-*******
地址:青田县高湾东鹤城小区*-****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吴建飞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青田县临江东路*号
青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
****年*月*日附件下载:移动办公微应用推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