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郭家庄村约40亩土地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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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定于****年*月*日**:**在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三开标室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郭家庄村大口井西侧约**亩土地租赁权,租期至****年**月**日,用途:以农户+合作社+商户模式进行茶园种植栽培,发展新品种茶树,起拍价:***元/亩/第一年,竞买保证金*万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自行咨询看样。
三、特别说明:
*、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土地面积最终以GPS测量出图,社区、村委、买受人三方共同确认为准。
*、租赁期间,该土地不准进行非法建设,买受人须守法经营,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符合土地性质、村委规划和管理,经营过程中须达到环保等相关政府部门要求。
*、租赁期内,租金每三年一付,预先缴纳,其中第一至三年租金不变,第四至九年租金在拍卖成交价基础上上浮**.***%。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日内付清前三年拍卖成交款,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转为租赁押金,待合同到期后若无违约情况发生则全额无息退还。
*、租赁经营期间,该土地产生的所有税费及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经村委及相关政府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严禁私自向外拉土卖土。
*、租赁经营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其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如有赔偿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执行,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租赁合同到期后按国家相关土地承包政策执行,如需重新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买受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买受人未竞得,买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向郭家庄村村委交付土地,不得索要任何补偿。
*、其他租赁事宜请在报名前自行咨询村委(刘加锋***********)。
四、竞买手续办理:
*、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年*月*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万元以网银转账方式缴至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区分中心指定账户(开户行:******岚山支行,户名: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岚山区分中心,账号:******************),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郭家庄村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提交人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拍卖人有权不予办理竞买手续。
*、有意竞买者请于****年*月*日当天拍卖会开始前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票据到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第三开标室(岚山区轿顶山路***号党校院内)办理竞买手续。
*、报名所需材料:(*)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日照市烟台路大象国际B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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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