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平、公正、公开 “三公”评审照亮科技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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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日报》****年*月**日 第*版)“公平、公正、公开”是科技奖励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为了提高科技奖励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北京市再次修订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简称《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规范了评审流程,加强了廉政监督,值得同类奖项参考。 首先,完善奖励工作制度,在全面贯彻落实《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对奖励工作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规范》使奖励评审工作各步有流程,操作有规则,管理有依据,为规范程序,推进公平公正,提高奖励工作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工作规范》在近年的奖励评审工作实践中得到了全面实施,保证了良好的工作秩序,成效显著。 其次,评审专家的遴选是做好奖励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专家的公正性、质量及水平,直接体现并影响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因此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核心。 为此,新的评奖体系开发建设了“奖励评审网络工作平台”,建设了万余人的奖励评审专家库,实现了评审专家的计算机随机遴选,同时采取了专人、专机遴选、专人通知专家。实行专人与项目受理人员分离、专家名单现场启封、会场屏蔽等系列举措,有效地规避了打探专家信息、游说专家等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不良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评审过程的人为干扰,保障了项目完成人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彰显了公平、公正。这些措施得到了评委和参评项目候选人员的一致好评。 不仅如此,管理部门还加大了申报推荐项目公布力度,实行三个层次、四个阶段的公布制度,即在候选单位、推荐单位、奖励管理部门三个层面;申报、推荐、受理、初审结果四个阶段分别向社会进行公示。充分接受社会监督,把监督工作贯穿在科技奖励工作全过程;同时利用北京市科技奖励数据库对推荐项目及支撑材料进行“查重”,防止重复报奖、重复使用报奖材料、以及剽窃、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净化学术空气,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新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行为规范》,规定了不同行为主体的行为规范;建立并试用“专家信誉管理系统”,对专家在评审工作中的工作态度、公平公正进行记录,强化了对专家的监督管理。将科技奖励评审工作与廉政工作相结合,并运用技术手段,建立了奖励评审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在近年的评审工作实践中,监督体系发挥了积极的警示教育作用,为奖励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有序真正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在一系列风险防范措施和各项制度的保障下,新的科技奖励评审体系有效地规避了打探专家信息、游说专家等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不良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评审过程的人为干扰,保障了项目候选人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评审的公平公正性得到了专家、候选人、候选单位、推荐单位各方面的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彰显了公平、公正、公开,有利地促进了北京市科技奖励评审工作的健康运行,并为全国相关工作树立了一个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