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意向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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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年*月*日发布宗地编号为****-***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协议出让公告,现把出让意向公式如下:
一、****-***地块拟协议出让给******广东分公司使用,拟出让宗地面积为***平方米,根据《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东城街道黄岗村地段***㎡(*.**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四府批[****]***号)文件精神,拟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出让年限**年,拟出让土地总价款为人民币贰拾玖万贰仟伍佰元整(¥******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叁佰玖拾元(¥***元/平方米)。
二、公示期间,如有其他意向用地申请者,依照国土资源部**号令第九条实施。
三、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甲方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甲方审查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公示期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四会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反映,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四会市自然资源局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