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杨陵区李台街道办事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杨陵区李台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杨陵区李台街道办事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杨陵区李台街道办事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采购项目二、采购项目编号:政采-杨陵区-****-*****三、采购人名称:杨陵区李台街道办事处地址:杨陵区五胡路**号联系人:杨陵区李台街道办事处经办秦女士电话:***********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杨陵区康乐路**号联系人:杜鑫电话:********传真:***-********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杨陵区李台街道办事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采购项目*批项目概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 、示范区及杨陵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灵活多样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项目用途: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采购预算: ******.**元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
*.出具 “信用中国”网站(***.******.***.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失信被执行人两个报告截图并盖章、中国政府采购网(***.******.***.cn)相关主体信用报告截图并盖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 等相关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发售时间:****-**-** **:**:**至****-**-**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财政局三楼采购中心*、文件售价:每套***.**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供应商在文件发售期内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文件。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杨陵区财政局多功能会议室*、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杨陵区财政局多功能会议室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开户名称: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行杨陵支行*、账 号:********************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杨陵区政府采购中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