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河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齐河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法庭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县交警大队以南、***国道以北、地税局以东,总占地面积约****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筑有审判综合楼、生活用房及值班室。办公家具主要用于法庭日常办公使用,总预算为**.**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齐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 德州市齐河县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德州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
附件:需求方案-齐河县人民法院 办公家具采购.pdf
发布人:齐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