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年度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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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更正公告【发稿时间 :****-**-**】公采JSKT****-A-**号
******受****年度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就****年度聚合氯化铝(液体)采购进行公开采购,现就相关事宜的澄清或修改作如下更正:
一、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年*月*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信息更正如下: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暨开标时间:****年*月**日上午**:**;
投标文件提交暨开标地点: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C栋*楼****室(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号)。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调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年度免收投标保证金,需提供《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疫情防控措施:
*、所有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向场地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及“苏康码”(或“我的常州”APP健康码) ,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扫码核验、信息登记等工作。
*、除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有序进入开评标场所。
*、代理机构保持会议室要每隔两小时通一次风,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担负起开评标现场疫情防控责任。
*、采购活动进行中遇到疫情相关特殊情况,将立即报告同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和同级财政各部门。
四、本次公开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常******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地址:常州市金坛区翠园商业广场三楼
联系人:袁女士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附件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个人住址单位电话个人手机人员身份£招标(采购)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参加: □ 开标 □ 评标项目名称个人健康情况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近**天内是否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否 □是 ,到达时间为:近**天内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接触情况?□否 □是 ,接触时间为: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申报人(签名):申报单位(公章)日期: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企业,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本公司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生产经营活动确受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供应商如属于以上情形的请提供。如不提供此声明函的,投标保证金不予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