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物业管理服务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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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隆安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委托,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年物业管理服务进行了竞争性磋商 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AZC****-C*-*****-JYZXF 项目名称:隆安县政务服务中心****年物业管理服务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年**月**日 定标日期:****年**月**日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东方曼哈顿**层****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叁万玖仟伍佰肆拾肆元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国家和广西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按该条款要求充分考虑“人员配置要求”中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加班费、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也不能挂靠。(*)采购单位负责提供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其他物业服务中所需各类制服、装******管理人员日常办公用品由采购单位负责。(*)成交供应商在开展日常物业管理工作时需向采购人不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及人员使用情况。 评审专家名单:陈礼强(组长)徐桂兰 业主评委:阮瑞林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限*年。 四、采购单位地址:隆安县城厢镇碟城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何倩 *********** 采购代理机构:隆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石梅红****-******* 五、监督部门:隆安县财政局 质疑电话:****-******* 投诉电话:******* 发布时间: ****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个工作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