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扬州市疾控中心单模微波消解萃取系统采购项目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扬州市疾控中心单模微波消解萃取系统采购项目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一、申请单位: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单模微波消解萃取系统
三、论证专业人员意见
****年*月,组织相关专家对采购进口产品进行了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
微波消解的实验条件是高温,高压,强酸和微波辐射等实验条件,因此对于仪器的安全性能的考虑是第一位的。国产微波消解在仪器的抗疲劳、消解罐组件的抗老化方面与进口微波消解相比较还是有着很大差距,而这两点最终直接影响到消解效果及实验安全。本系统内的样品种类多且消解难度较大,特别是在对有些微量目标化合物做定量分析检测时,国产微波消解仪已无法达到相对应的检测限来满足严格的标准法规要求,且设备性能波动很大。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稳定性以及日常检测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结合我中心的业务实际需要,故申请购买进口微波消解仪设备。
进口产品性能优越、稳定性好,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使用需求。该产品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进口产品。
四、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必须包括*名法律专家)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张娟主任技师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可主任技师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张远副教授扬州大学*周天文副教授扬州大学*吴岳律师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年*月**日下午**:**(公示*个工作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申请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
陈晨 联系电话:************
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
申请单位: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