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扬州新盛置业有限公司香颂溪岸一期智能化采购项目澄清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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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颂溪岸一期智能化采购项目
澄清的答复
各相关供应商:
******香颂溪岸一期智能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ZZCG-******)收到澄清要求,现答复如下:
问:招标文件中第*页,第三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明确了需要的企业资质为: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第**页评分标准,施工方案及参与施工人民中第*项,实施人员具有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证书的,最高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书原件现场备查),由于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已包含综合安防工程认定,且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是由国家认定的专业证书,而安防工程企业是由民间协会认定的资质证书,如认定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证书为加分项,我司认为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企业所必须的建造师专业证书也应该成为加分项,且建造师证书应该优于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证书。是否可考虑删除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证书加分项,改为“实施人员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证书原件现场备查)”
答:按扬州市政府采购网站上公******香颂溪岸一期太智能化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ZZCG-******)招标文件中关于企业资质的要求及相关评分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经与采购人联系确认不作调整。
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