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枞阳县中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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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一)项目名称:枞阳县中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SH***。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日期:****年**月**日。
(六)定标日期:****年**月**日。
(七)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八)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开发区泰山大道***号中小企业园内。
(九)中标(成交)金额:*******.**元。
(十)主要中标(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序号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套)单价供货期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图像处理中心奥林巴斯CV-**********.**元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枞阳县中医院医疗设备政府采购提供供货、安装、售后服务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一)评审结果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综合得分排名******通过**.**分* ******通过**.**分* 安徽君******通过**.**分* (十二)评标委员会名单:李善胜、范腾、孙立莹、袁舟亮、王似春。
(十三)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十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按中标金额采用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结算,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
(十五)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枞阳县中医院;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天行健******;
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桐桂苑小区第一栋第一单元二楼(枞阳县财政局原办公楼斜对面);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
二、质疑投诉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枞阳县枞阳镇桐桂苑小区第一栋第一单元二楼(枞阳县财政局原办公楼斜对面),联系人:汪秀华,电话:***********),超过质疑期限的,将不予以答复。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采购人:枞阳县中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天行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