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机房运维项目(项目编号:0835-200Z23301071)的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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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机房运维项目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因招标需求的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一、原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作如下澄清:*、原采购文件第**页商务评分表,*. 运维服务及信息安全能力(*)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CCRC(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二级或以上得*分,三级得*分,无得*分。更改为:删除此项。*、原采购文件第**页 商务评分表序号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分值*履约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得*分;经营状况中,履约能力一般得*分;经营状况差,履约能力较差得*分。**投标人本地服务保障力量情况投标人在广州有**人(含)以上(得*分);投标人在广州有**(含)- **人(得*分);投标人在广州有**人以下(得*分);注:需提供近半年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更改为:序号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分值*履约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得*分;经营状况中,履约能力一般得*分;经营状况差,履约能力较差得*分。**投标人本地服务保障力量情况投标人在广州有**人(含)以上(得*分);投标人在广州有**(含)- **人(得*分);投标人在广州有**人以下(得*分);注:需提供近半年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原采购文件四、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购买采购文件”。五、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注**时**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七、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八、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更改为:四、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购买采购文件”。五、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注**时**分开始受理报价文件)。六、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七、磋商时间:****年*月**日**时**分。八、磋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原采购文件内容涉及上述内容的,均做出相应调整。已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须书面(传真)确认已获悉本澄清公告,不论投标人是否书面确认,本澄清公告一经指定媒体发出,视为有效送达。特此通知。其他内容不变。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三、联系事项(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温先生、杨小姐电话:***-********-***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号华盛大厦北塔**楼联系人:温先生、杨小姐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三)采购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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