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办公楼场地租赁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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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受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于****年*月**日就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年办公楼场地租赁(******-******-****-****)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 采购项目编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年办公楼场地租赁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 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名称:****** 法人代表:陈永军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号***室
六、 报价明细
本项目(交易编号:FS****(CC)WD****)报价清单明细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中标、成交金额(元)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年办公楼场地租赁/********.**详见采购文件*******.**报价明细附件:报价明细七、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号B*座*楼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评标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曹征求,成员:徐林源;邓巧玲
八、 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本项目未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情况供应商名称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审查不通过理由******是是/(二)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应与中标、成交供应商于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电子中标通知书将通过“交易综合平台”自动推送,请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查阅、打印。
九、 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十、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冯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巧玲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号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号楼B*座*楼
联系人:冯斌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三)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惠景三街**号
联系人:邓巧玲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四)财政部门:佛山市禅城区财政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
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人: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
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下载:*.报价明细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