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绥宁县大寨村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建设(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 摇号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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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大寨村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建设(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 摇号发包公告 绥宁县大寨村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建设(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县发改局摇号室,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本项目监理服务进行摇号发包,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参与本项目的公选摇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绥宁县大寨村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建设(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 建设地点 绥宁县大寨村 建设内容 小区道路、挡土墙、土方、排水工程 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工期 ***天 发包人 绥宁县城市****** 工程发包价 *.**万元 摇号发包保证金 *.**万元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般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时间段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资质及其以上。 (*)其他要求: ①申请人委托拟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资格; ②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③需要审核的资料原******红章的复印件。 ④本工程中标后实行押证管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承包。 三、报名及缴纳签约保证金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摇号发包的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总监到发包人单位报名并到现场参加摇号发包(法人或项目总监不到现场参加摇号的,视为弃权摇号发包)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摇号发包的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③银行开户许可证;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⑤委托他人报名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注册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最近*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监理员证原件。 (*)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摇号保证金采取现金方式,由申请人单位报名时一并交发包人单位财务室。 (*)报名时间为:从 **** 年* 月**日网上发出发包公告之时起至 **** 年 * 月 **日 ** 时 ** 分截止。(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点**至**点**分,下午为**点**至**点**分) (*)本公告公布的发包价,按照县财评中心对本项目审定的金额进行总价发包。 (*)发包公告网站为(绥宁县政府门户网站)网http://***.******.***.cn/fgj/ (*)摇号发包按绥政发[****]*号文件实施。 (*)报名前必须到行业监督部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才可以到业主单位报名。 四、随机抽取中选承包人 (*)中选后*日内,由中选人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合同书,其缴纳的摇号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悔约的,其摇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确定第二候选人为中选承包人,以此类推。 (*)未中选的申请人摇号保证金,在*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绥宁县绿洲大道农业发展银行*楼 联系人:袁韬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县招标办) 绥宁县城市******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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