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易公告】盱眙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五墩北路新世纪广场房屋招租(第三次)交易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盱眙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五墩北路新世纪广场房屋招租公告(第三次)项目名称盱眙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五墩北路新世纪广场房屋招租项目编号HACQ-*******-XY招租行为批准情况经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挂牌起始日期****/*/**挂牌期满日期****/*/**(截止当日**:**)招租单位盱眙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标的概况标段一: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五墩北路E*标段二: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五墩北路E*每套产权证面积**.**平方米。资产评估情况评估机构无评估报告书编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评估基准日 标的评估值(万元) 招租参考价格每标段:*****元/年,租期均为五年(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元或***元的整数倍)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意向承租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备查文件一、批准出租文件;二、租赁合同样本。其他说明一、意向承租方须申请材料(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一)企业法人应提供:*、单位持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单位授权委托书。(二)自然人应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二、承租申请程序及有关事项:(一)本次公开招租实施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fTPBidder%*fPages),并在资审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申请的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abe**-***d-**f*-ac*d-dcbc**b***dc&CategoryNum=******);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严工: *********** ;陈超:***********。(二)在竞标前,交易中心将会同竞拍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价账号及密码”。(三)交易方式: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意向承租方。若只征集到一名意向承租方,且意向人符合条件,经批准后可采取以不低于租金参考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方协议租赁。(四)竞标地点:网络竞价(意向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参加竞标)。竞价地址: http://***.******.***.**:****/hajj 竞标时间:****年*月**日 上午**:** (现场不提供电脑报名和报价)(五)保证金及价款支付:*、保证金缴纳:意向竞拍方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前缴纳保证金****元/标段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资审通知:在报名截止后开标前通过网上发出。开具保证金票据:意向竞拍方在开标前电话或QQ确认即可。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号:**********************开户银行:江苏盱眙******营业部*、成交结果公告*个工作日内至盱眙分中心服务大厅*号窗口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招租方签订资产招租合同,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本次资产招租产生的其它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未成交人成交公告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标保证金,成交人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携带成交确认书、合同、租金缴款证明(均为原件)及保证金票据至盱眙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自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无异常情况无息退还。*、中标后中标人待甲方清空场地后,签订承租合同。(六)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号文件向承租方单向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招租方服务费,计费基础为成交价五年总和)三、特别提示:*、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招标人联系见下表。*、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与招标方签订协议、付清成交价款。如不及时办理上述事项,招标方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成交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招标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总金额在三万元(含)以上的,招标单位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联系人潘潇潇(交易中心)刘宏(招标人)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盱眙县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用途
名称及数量:房屋位于五墩北路新世纪广场E*、E**两套门面房,每套产权证面积**.**平方米。甲方明确告知乙方该租赁房屋的现实状况、产权、土地性质及结构状况。如需维修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第二条 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共*年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上列用房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及缴纳方式
租金的交纳期限:乙方合同签订日一次性交清当年租金,年租金为 元整。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
第四条 约定事项
*、乙方要保持房屋财产原样,不得破坏其原有结构,不得依托承租屋私搭乱建。如经营活动中确需改造,须将改造方案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改造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承租期满后,可动产部分乙方自行处理,不动产部分全部无偿留下交给甲方(墙壁、地面、门窗、天花板和相应的装潢等为不动产),否则将视同违约处理。
*、租赁期内,如遇政策性拆迁或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将按乙方实际承租月数收取房屋租赁费,乙方无条件搬迁,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其他违约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金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擅自将房屋转租。如转租需经甲方同意,收益部分甲乙双方四六分成。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拖欠租金*个月的。
*、甲乙双方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随意解除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将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违约金。
*、乙方应服从甲方各项管理,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给予任何赔偿。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租赁期间乙方所有水、电费用自行承担;水表、电表甲方负责现状。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经营证照等必要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负责所租场所内外的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各项工作,按照安委会及消防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费用自行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赔偿。
*、乙方应依法交纳各种税费、卫生、创建等费用。
*、中标后中标人待甲方清空场地后,三日内签订承租合同。
第七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双方协商调解,如协商不成,交有管辖权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