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小麦赤霉病防控农药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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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农业农村局****年小麦赤霉病防控农药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太和县农业农村局****年小麦赤霉病防控农药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THXCG********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城关镇龙泉市场
成交金额:总价 *******元;单价*.******元/g或ml。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期:*日历天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徐玉才、吕月荣、邓坤
采购人名称: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号
联 系 人:张丙成 孙晖永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合肥市金桂路***号
项目负责人:梁露
联系电话:****-******** ***********
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计价【****】****号、【****】***号及皖价服【****】**号文件收取。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年 *月 ** 日至****年 *月 **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太和县农业农村局或******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太和县农业农村局(太和县人民中路**号),联系电话:****-*******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和县财政局,地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中路**号,咨询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太和县农业农村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