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榄核镇镇南路、蔡新路、广场路、民生路道路标线翻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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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榄核镇镇南路、蔡新路、广场路、民生路道路标线翻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DCG*********)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榄核镇镇南路、蔡新路、广场路、民生路道路标线翻新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三、?采购数量:*项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内容包组
采购内容
数 量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金额一
榄核镇镇南路、蔡新路、广场路、民生路道路标线翻新项目
*项
*年
**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五、?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上午*:**至**:**,下午**:**至**:**,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个工作日)******(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A)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授权人则需提供授权书)原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
八、?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A。
九、?谈判(磋商、询价)时间:****年**月**日**:**
? 十、?谈判(磋商、询价)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A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一)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镇南路**号?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 /
邮编:******(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中旅商务大厦**A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传真: /
邮编:******?
另: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官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发布人:******
发布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