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受理狮子岭工业园泡沫回收加工保温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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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狮子岭工业园泡沫回收加工保温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 **日-****年*月** 日。
一、项目名称:狮子岭工业园泡沫回收加工保温材料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口市狮子岭工业园光伏北路 * ******制瓶厂房一、二楼内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
五、受理日期:****年*月** 日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见附件
七、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讯地址:海口市滨海公园*号市政务服务中心附 件:(公示稿)狮子岭工业园泡沫回收加工保温材料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