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交公示】南谯经开区拓展区供水工程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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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示】南谯经开区拓展区供水工程成交公告南谯经开区拓展区供水工程成交公告
一、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南谯经开区拓展区供水工程
项目编号:czcg******-***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采购日期:****年*月**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清流西路***号;
成交金额:贰佰伍拾柒万叁仟捌佰零伍元玖角肆分(¥:*******.**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南谯经开区拓展区供水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三条道路长约*.*千米给水管道铺设、阀门井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海鹏、慈勤、王瑾
采购人名称:滁州******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双迎路与黄圩路交汇处东北侧(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楼)
联系人:朱乐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滁州市名儒园**栋*-****室
项目负责人:方春青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按****-****年度代理采购项目的服务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元 ):****元
公告期限:****年*月 **日至****年* 月 **日(*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名儒园**栋*-****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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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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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滁州******
采购代理机构:******
****年*月 **日
附件:
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项目采购文件
报价表附件:二次报价单.jpg南谯经开区拓展区供水工程单一来源交易文件定稿***.******.***成交公告.doc项目评标结果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