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勘察设计流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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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勘察设计(******ZB*******)流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ZB*******
三、建设规模:①阶段: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包括新建门诊综合楼*栋、住院综合楼*栋、后勤楼*栋。②阶段: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设备购置安装工程,拟购置安装东兴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所需医疗设备、智慧信息化设备;对重点科室(含放射科、手术室、检验科、消毒供应中心、病理科、ICU、 新生儿科、产房等)进行二次装修,装修总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相关医疗设备及智慧信息化设备购置安装工程,重点科室二次装修工程。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投标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前。
六、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七、流标原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三家投标人均不通过资格审查:*、(牵头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联合体成员:广西******)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负责人的工程设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要求;*、(牵头人:广西******、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负责人的工程设计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要求;*、(牵头人:上海东******、联合体成员:******)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企业的类似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资格评审要求)。因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本项目流标。
八、流标公告期:****年 *月**日至****年*月**日
九、说明: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东兴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
*、异议和投诉书面要求: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招标人:东兴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