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嵊州市鹿山教育培训中心食堂餐桌椅及厨房小件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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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城市****** 二、 采购项目名称:嵊州市鹿山教育培训中心食堂餐桌椅及厨房小件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HY-****** 四、 采购内容: 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备注*嵊州市鹿山教育培训中心食堂餐桌椅及厨房小件采购项目*批项******元本项目需提供样品五.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具有相关产品制造能力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公布和查询为准。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下午:**:**-**:**。*、 发售地点:******(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号七楼)售价:每本***元(售后不退)七.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八.投标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号七楼)九.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十.开标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号七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身份证、单独授权委托书有效证明出席)。十一.投标保证金: 金额:无十二.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采购文件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获取,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文件(每页需加盖公章): *、提供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单位报名表。*.采购人名称:嵊州市城市****** 地址:嵊州市官河南路***号北楼联系人:陶工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号七楼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年*月**日附件信息:投标单位报名表.xls*.*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