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织里分局2020年4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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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织里分局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行政中心***办公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吨新型高品质铝箔包装材料项目 湖州市织里镇鹏飞路以东,富康路以北****** 项目总用地**.***亩,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购置智能分选机、复合涂布设备流水线、多色印刷流水线等设备(同时,搬迁部分现有设备,部分老旧设备予以淘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吨新型高品质铝箔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 已于****年*月**日在织里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开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搬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其水质可以达到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可达到DB**/***-****《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中"其他企业"标准),通过污水管网送浙江******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及纳污水体的影响不大,当地水环境质量基本可维持在现有水平。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搬迁项目,涂布、烘干和印刷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和RTO直接燃烧装置处理达标后,经各自**m的独立排气筒高空排放;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产生的NOx经收集后,随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一起高空排放。预计营运期TVOC的排放浓度可达到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过程产生的NOx的排放可达到《关于印发的通知》(湖政办发[****]**号)中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其他工业炉窑的限值要求。 此外,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氧化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可达到GB*****-****《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中的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废气污染物经合理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尾气经各废气处理装置独立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预计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的排放,对项目周围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基本可维持在现有水平。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噪声经降噪、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厂界四周昼夜噪声均能达到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因此,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本项目营运期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及敏感点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