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拟作出临安市助剂化工有限公司年生产2000吨消雾流滴剂、1000吨涂覆流滴剂、2000吨长效流滴剂扩建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拟作出审批意见)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信息索引号*********/****-*****文件编号责任部门区环境保护局公开形式主动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时限长期公开点击次数发布时间begin****-**-** **:**:**end内容概述begin关于拟作******年生产****吨消雾流滴剂、****吨涂覆流滴剂、****吨长效流滴剂扩建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拟作出审批意见)endbegin******年生产****吨消雾流滴剂、****吨涂覆流滴剂、****吨长效流滴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拟作出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项目名称:******年生产****吨消雾流滴剂、****吨涂覆流滴剂、****吨长效流滴剂扩建项目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高湾村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杨雪巧***********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万元,淘汰原审批生产工艺流程中的化学反应工序,所需原辅材料均需市场购买不再合成,并新购置复配釜、切片机等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改扩建完成后,全公司形成年生产***吨流滴剂、***吨司盘系列、***吨抗静电剂、****吨消雾流滴剂、****吨涂覆流滴剂、****吨长效流滴剂的生产规模。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环评文件)公众参与情况:(见环评文件)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见环评文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联系电话:****-********、****-********邮箱:**********@qq.com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年*月**日 ********.docend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