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三界国有林场2020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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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国有林场****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三界国有林场****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
项目编号:czcg******-***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时**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明******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明光市张八岭镇交通北路
中标金额:壹佰陆拾捌万叁仟元整(¥*******.**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三界国有林场****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 中标金额:壹佰陆拾捌万叁仟元整(¥*******.**元)供货期:**** 年追加任务于 **** 年 * 月底完成(其中松树修枝于 * 月底前完成),**** 年任务于 **** 年 * 月底完成。
评审委员会名单:江生泉、阚绪飞、李保牛、屠万林、郑科文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
地址:滁州市三界林场
联系人:李保牛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楼***室
项目负责人:邓晓春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年度代理工程货物类的服务费报价标准,及专家评审费用(专家评审费用以实际支付为准)。
收费金额:*****元(不含专家评审费)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科服务窗口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招标单位:滁州市三界国有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附件:
*、三界国有林场****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三界国有林场****年度中央森林抚育项目交易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