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南雄市利民冷链物流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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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将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南雄市利民冷链物流中心项目事宜进行第一公示,公示材料如下: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项目名称:南雄市利民冷链物流中心项目项目概况: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拟投资*****万元选址在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厂旁建设南雄市利民冷链物流中心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生产区主要建设生猪、牛待宰栏、加工车间(生猪牛屠宰、预冷排酸、分割、深加工、隔离、急宰、无害处理、污水处理等车间)、冷库、动检楼、综合楼、门卫室。项目年屠宰生猪**万头,年屠宰肉牛*万头。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地址:南雄市珠江污水处理厂旁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公众参与等。四、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单位:******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号邮编:****** 联系人:潘工 电话/传真:****-*******五、公众意见表和下载方式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公众意见表反馈意见。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七、信息公开的有效期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附件:公众意见表南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