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徐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物业服务公开招标更正公告(一)[项目编号:徐采公(2020)XZHY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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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徐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委托,对徐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更正公告(一)。一、采购人*.名称:徐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时代大道*号*.联系方法:****-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杨雷?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 ** 号华隆财富大厦 *** 室*.联系方法:****-********;邮编:*******.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文涛三、项目编号:徐采公(****)XZHY***四、原公告内容:*.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物业服务*.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五、更正(澄清)事项、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下: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价格部分:“投标人为“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材料为准),且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由投标人本企业提供的服务”的,投标人评审价格=《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 *(*-*%)(注:不重复计算)”这段话删除。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最后一栏业绩部分:“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以项目合同为准,每提供一份类似项目合同得*分,同一项目不重复、不累计积分,最高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复印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后方为有效)”。这段话与上面的业绩评分标准部分重复,故删除。六、更正澄清日期:****年*月**日。七、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八、其他事项不变。**********年*月**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