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点军佳和家园安置房配套用房幼儿园、菜市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招标条件
点军佳和家园安置房配套用房幼儿园、菜市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已由宜昌市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文号:点发改审批[****]**号。******受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投标的具体事宜,现决定对点军佳和家园安置房配套用房幼儿园、菜市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宜昌市点军区点军街道办事处李家河村(点军佳和家园棚户安置小区内)。
*、招标工程项目规模:点军佳和家园安置房配套用房幼儿园、菜市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 其中:门房建筑面积**.**㎡,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商业配电房建筑面积**.**㎡,地上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本次工程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安装、挡土墙、道路、围墙、边坡支护(喷播)及室外管网工程。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日历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违约处罚标准执行。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合格标准,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 项目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 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 投标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项总分分值须为**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市政公用工程专项总分分值及信用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B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项总分分值计为 ** 分]。
*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 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
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 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 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进行评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 本工程开标会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号)七楼***室进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相应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八、 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年*月**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棚户区综合楼
联系人:安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夷陵大道**号九州大厦A座****室
联系人:温雅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