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温州瓯江口新区浅滩一期起步区B-09街坊西区地块的补充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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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瓯江口新区浅滩一期起步区B-**街坊西区地块的补充公告(三) 温州瓯江口新区浅滩一期起步区B-**街坊西区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已于****年*月**日公告(温审资中心土告字〔****〕**号),现地块出让须知作以下调整: 一、第四条第(十一)项中“本地块适用《关于加快未来社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号)关于规划、建设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布局未来社区相关场景。具体计容等要求根据市政府相关意见执行。”调整为“本地块须按照《关于加快未来社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温政办〔****〕**号)执行,具体计容等要求根据市政府相关意见执行,并在地块内布局健康场景(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服务场景(含社区食堂,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社区生活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创业场景(含未来创客厅,建筑面积不小于***平方米)、其他场景****平方米,合计未来社区场景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上述场景需相对集中布置、便于使用,建成后无偿移交瓯江口管委会。预留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接入端口,落实九大场景数字化服务模块服务内容、数据标准(参照《浙江省未来社区试点创建评价指标体系》), 要求投资额约****万元”。 二、本地块****年*月**日发布的补充公告同时作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